“今年中国将继续打击“三假”涉税违法行为”
今年,中国税务机关将查处“假冒公司”、“假冒出口”、“假冒违法”等涉税违法行为,“假冒公司”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假冒公司”没有实际出口,“假冒”不具备骗取退税优惠政策的条件(以下称“三假冒”) 13日,中国税务总局监察局局长郭晓林从“三伪”案的查处情况中介绍,不法分子在高额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利用各种手段虚脱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现象依然突出。
郭晓林表示,自年8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开展打击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打击“三伪”累计设立诈骗公司32.23万户,共挽回损失850.15亿元,犯罪分子21532人,4312人。
郭晓林指出,目前的“三伪”事件具有六个方面的突出特点:“空壳公司”成为虚开发票非法盈利的主要载体。 “粗暴虚报”成为虚报集团违法犯罪的第一个方法。 “逃跑联盟”成为不法分子逃避打击的首要途径“买票”成为目前骗取出口退税的首要手段“黄金产品”“软件产品”,成为骗子谋取非法利益的新工具。 “虚假申报”已成为骗取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的首要途径。 涉税违法行为严重危害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税收安全,必须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
打击涉税违法,另外,中国税务机关建立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事件新闻发布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事件的当事人新闻。 经过几年的实践,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已发布“黑名单”案件9万余件,相关情况均推送到联合惩戒部门依法采纳。
郭晓林表示,下一个税务机关将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等机制,总结完善疫情期间为辅助企业活动恢复开工而采取的信用补救措施,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体系始终法治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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