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女孩遭遇家暴 法院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14 0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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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22日,申请人曹某以其女儿袁某遭受父亲袁某家庭暴力为由,向四川省自贡市荣县人民法院投诉,责令袁某禁止殴打、追捕、接触袁小某及其近亲属。
案件受理后,荣县法院当天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袁某对袁某及其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跟踪袁某、接触袁某及其近亲属。
然后,办事员被告知了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
据办事员介绍,申请人曹某与被申请人袁某结婚后,生下女袁某。 年6月26日,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曹某抚养女儿。 同年7月24日,双方商定将女儿变更为袁某赡养。 袁某在抚养女儿期间多次对女儿进行辱骂。
年12月14日晚9点左右,7岁的袁某再次被父亲殴打,身上多处瘀伤。 曹某知道女儿被殴打后,将袁某告上法院,申请对女儿及其近亲的人身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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