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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大如何可能自己坠楼?石家庄坠楼女婴事情追踪”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19 02:00:02 浏览:

再次坠落

五楼的阳台上有几扇窗户丢了玻璃,从远处看起来像个大洞,小女孩从上面掉了下来,砰的一声撞到了一楼院子里的金属网上。

11月30日下午1点多,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康泰园区的小区里,只有4个月大的她全身裹着纸尿裤。 这一天的最低气温是-1℃,在北风中,婴儿冻得浑身发紫。

她被送往医院,打算让父亲郑权(化名)回家,让他吃奶粉“自愈”。 她时隔一周被送往当地街道,送往河北省儿童医院,进入重症监护室。

医生诊断,女童以颅骨骨折、颅内复合损伤为主,属于重度颅脑损伤。 除此之外,她背上的皮肤有伤、肺挫伤。

随着这次坠机浮出水面的事实在增加——她坠落的是疑似精神病的母亲,拒绝带她去医院的父亲用薏米水和豆浆等喂她。

至今,女孩仍躺在icu的病床上,除了她的病情外,越来越多的人担心离开病房后是否会被送进那间有千疮百孔的房子。

她还没有姓名、出生说明、户口和登记,从出生到现在都没有接受过疫苗。 医院的就诊者写着“郑某的女人”。 有爱的人给她取了“四月”的名字。 因为她现在只有四个月。

一扇窗户的孔

快递员杨艳峰第一次从金属网抱着女孩。

当天中午,他刚到康泰园区,车站工作人员就对他说:“有个孩子被妈妈从二楼扔下来。”

杨艳峰觉得不可思议,赶紧走过去一看,五楼阳台下有一楼院子,外面有一间低矮凉爽的房间,一半空挂着铁丝网,真的有个小宝宝躺在上面。

旁边聚集了稀疏的居民,有人报警,有人帮助了孩子。 那是工作日,被周围包围的是老人,作为唯一的青壮年,杨艳峰爬了三两步。

他看着孩子躺着,不哭不哭,脚偶尔抽几下,眼睛朝上,身体发紫,看起来没有其他外伤。

杨艳峰抱着孩子,感到她的身体冰凉。

将孩子交给赶到的民警和医务人员后,杨艳峰观察到孩子的父亲也在身边。 他又纳闷:“你是怎么看的孩子?”

他后来看了信息才知道女孩的遭遇。 当地的町内会在12月2日和12月5日,将女儿送进了医院两次,并让郑权两次带回家。 12月4日,孩子的母亲被街道工作人员送往精神病专科医院。 12月7日晚10点,女童被送往儿童医院,住院治疗。

12月8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政府告知女童已被救治,“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并按程序对魏某展开精神病司法鉴定。 相关部门已经启动了社会救助计划”。

“4个月大的女孩,连头都抬不起来。 不会自己下车吧。”杨艳峰自己也是父亲,觉得不能理解。 “我也很担心,想去医院看孩子。”

包括玛丽莲(假名)在内的仁爱人们也同样感到无法理解。

玛丽莲是慈善基金的专项基金负责人,在网上看到女童坠楼的消息后,她马上赶到石家庄。 12月5日下午,她和当地几个爱心人士一起来到郑权家。

她的手机记录下了眼前的情景,这个窗户缺玻璃的房间又窄又脏,没洗的锅碗瓢盆堆在几本书旁边。

本应该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女孩,躺在粉红色的床垫上,除了尿没湿以外什么也没穿。 床垫直接放在地上,她盖着毯子,枕头旁边放着玩具。 用来给她加热的是在床垫旁边散热的电加热器。

她注意到只有4个月大的婴儿眼角有泪水,但没有哭。 玛丽莲将手里的湿纸巾对折,轻轻地擦眼泪,擦掉嘴边的分泌物,慢慢地动了两下宝宝放在毯子外面的手。

马琳觉得“很痛”,建议郑权早点带孩子去医院,回答说“多睡会儿就好了”“医院的细菌太多了”。

玛丽莲听到了所见所闻,寄给了一群为女孩而设的爱心。 群里立刻“炸毁”,几分钟内就刷了一百条新闻。 有些人很着急,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喝核桃粉,薏仁水之类的?

“不能让她回去”这是关注这件事的多位仁爱者的共同感受。

根据马琳最近得到的消息,石家庄民政部门和桥西区友谊街办事处“已经请了专业律师”。 律师也表示,警方已经对此事立案,将很快对郑权进行司法精神的鉴定。

“结合报道,让孩子继续留在这样的家庭有很大的风险,孩子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 因为不能让这样的父母拥有孩子的监护权”上海市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会副秘书长郝培说。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表了《关于依法侵害监护人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确定了监护侵害行为及7种应当取消监护权的具体情况。

年7月4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法院判决国内首例监护权转移案,对长时间虐待孩子的母亲,取消监护权者的资格。

玛丽莲以前救了另一个处境相似的孩子,但是精神病母亲“肠破裂”了孩子,救助费用花了十几万元。 最终,那个孩子的监护权被转移给了爷爷。

育成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解释说,如果女孩的母亲把女孩从5楼扔下,这一定是犯罪行为。 女孩的父亲在得知女孩伤势严重后,拒绝让女孩接受救治,涉嫌虐待。 父母都构成监护侵害行为,符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取消监护人资格的第一类“虐待、暴力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况。

一个家庭的漏洞

关于婴儿的各种新闻每天都在更新,被扔进了几个爱的团体,这个家庭的样子也逐渐改善了。

女儿的父亲郑权无业,母亲曾是国企职工,因精神疾病治愈,每月有4000元左右的养老金。

邻居们谈论这个家庭,提到最多的是,女婴的母亲有时会发疯。 我记得她在市场上突然发作,有人追着人打,有人用刀砍走廊的护栏。

在这五楼的房子是女孩的母亲,女孩的祖母住在敬老院。 邻居们推测,如果母亲没有这种病,就不可能和老家衡水某农村的郑权结婚。 他们看到郑权拿着一大袋馒头在小区里走,一次囤了好几天食物。

虽然似乎没有人准确地看到被从窗户扔下的女孩的样子,但据说很多人在这个孩子出生的三四天前就被从楼上扔了下来。 正好那个时候,一楼正在装修,小院子里挂着网,孩子没有受伤,直接被抱在家里。

谁也没想到她短短四个月就又落下来了。

“这次掉在铁丝网上,摔得很厉害,”小区新人站的工作人员说。

跌落的女孩不是这个家庭唯一的孩子,她有一个8岁的姐姐和一个只活了6个月的哥哥。 石家庄鹿泉区公安局政治处工作人员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郑权之前的孩子于去年5月在小区附近的湿地公园数池溺水身亡,嫌疑人是孩子的母亲。 嫌疑人是“精神病”,案件被撤诉。

8岁的姐姐很早就被送回郑权的老家,交给祖父母照顾。 奶奶去年死于癌症。 现在73岁的爷爷,每月靠108元的最低生活保障和郑权姐姐的救济,一个人照顾着这个8岁的孙女。

这位患有脑血栓的老人,走路时身体仰面朝天,一步一步地移动。 他每天坐电动三轮车把孙女送到邻村的小学读书。

郑权回村的少了,村里人对他的印象本来就很模糊。 人们记得他读专家,早早去石家庄打工,然后有时回老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单身打到40多岁,突然结婚,结婚的是“精神病”,也没有回村子开酒席。 这几年,老家的邻居都没有见过他的媳妇。

她记得郑权的母亲前几天说的。 又加了孙子的案子,老人要求郑权带小孙子回来,郑权拒绝了。

不久就传来了那个六个月大的孩子死了的消息。

隔壁阿姨比划地说明了郑权几个月前,是怎么带着稍微大一点的女孩回老家的。

她去郑先生家玩,看到那个女孩喝豆浆,郑权先生说自己在家给媳妇生,自己剪的脐带,“他说自己要当医生”。 现在这个村子里,所有人生孩子都去了医院。

事件背后的漏洞

现在女孩的病情开始出现好转的迹象。 伤势严重,短时间内,暂时无法离开重症监护室。 马琳经常和医院和街道保持联系,询问宝宝的近况。 据她所知,目前女孩的大脑没有持续出血,骨折和肾病逐渐缓解。

但是,女孩的身体状况依然不好,“自身吸收能力差,不知道空腹也会自发张口吃”,只能插入胃管经鼻给药。 她发烧,体温在38摄氏度左右波动,精神也不太好。 她有时会“不自觉地冷静下来”,但时间短,对压力的反应能力慢。 专业方面,据说觉醒分数达到15分就可以离开icu,女孩现在的分数是13分。

一位医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女孩被转移到一般病房,有必要由家人进行护理。” 这句话又让微信群里的爱心人士担心了。

“强行带着出院了怎么办! ’有人很着急。

玛丽莲安抚着大家说:“孩子的父亲已经立案,马上进行司法精神的鉴定。 鉴定后,如果孩子的父亲有精神等症状,监护权一定不在父亲手里。 但是考虑到老家七旬的老父没有抚养能力,后期的孩子可能会去福利院。 但是,鉴定后,如果孩子的父亲没有精神问题,可以对孩子的父亲提起诉讼。 ”。

她也在网上呼吁:“有关部门要严厉解决此事,剥夺监护权,孩子必须贯彻治疗。”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2008年至2008年媒体报道的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案件整理中发现,85%的案件被父母施暴,未成年人举报父母家庭暴力行为的仅有2%。 专家认为虐待儿童常常具有隐蔽性。

女童坠楼事件发生前,年4月,黑龙江建三江垦区创业农场4岁女童被继母虐待住院。 5月,抚顺女孩被亲生母亲及其男朋友长时间虐待,伤势1处7级、2处9级、1处10级。 8月,江西上饶市余干县的一名男童被父母虐待身亡。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确定3类儿童为困境儿童,其中第三类是监护因不当虐待、遗弃、意外伤害、非法侵害等造成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居委会以及妇联、共青团等负责保护未成年人的部门和组织,应当及时介入,做好未成年人的临时救助和保护工作。 公安机关对其父母进行立案侦查,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检察机关要做好法律监督工作”。 郗培说。

郝培表示,女童两次从楼上坠落,伤情颅内出血、肺部、肾部有损失,完全符合困境儿童的概念,“必须得到政府及时救助”。 此案也构成刑事案件,做出此行为的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这是因为女孩不仅是困境中的孩子,也是“非法入侵刑事案件的受害者”。

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在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增设了强制报告制度。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和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参与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 他告诉记者,该法总则第7条确定,国家也有必要在这类案件中采取措施。 “指导、支持、援助,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我们在监护问题上,首次在总则部分增加了这样的具体规定。 ”。 佟丽华说。

女童坠楼事件后,郝培接到当地有关部门的电话,向他咨询了政府部门在这件事上应该如何介入,介入是否违法。

详细说明了民法典和最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法规中涉及监护权的文案,并反复向对方表示“不违法”。

郝培说:“如果她第一次坠楼是事实的话,相关部门当时就应该采取措施。”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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