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十不得”剑指“唯论文”痼疾”
“唯论文”是当前大学学术评价的突出问题之一。 最近,教育部发表了《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指南的几点意见》,确定了10个“不可”的底线要求。
意见认为,各地各高校要以学术质量和社会效益作为学术评价的重要标准,建立有利于研究和创新创造的评价制度,引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意见》确定提出了十条“不可”的底线要求:不能用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单纯评价论文质量,防止“以刊评文”、“以人评文”。 不应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防止国际期刊论文至上。 不能为了追求国际发布而故意矮化中国,损害国家主权和安全快速发展的好处。 不得将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影响因素等指标简单地与资源分配、物质奖励、绩效工资等联系起来,防止高额奖励论文。 不应将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导师岗位择优录取、人才计划申报考核的唯一指标。 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不得作为教师招聘、职称(职务)考核、引进人才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 不能将在学术杂志上发表的论文作为授予学位的唯一标准。 学历、职称等不得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的限制条件。 不得多头考核、重复考核,不得严格控制论文相关考核活动的数量和频率。 不得盲目采信、引用、推广各机构发布的排名,不得过分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首要衡量指标的排名性评价。 (记者 任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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