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被拒收? 人民银行发文规范现金收付行为”
如果现金被收了怎么办? 今天,人民银行为规范人民币现金支付行为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18号》(以下简称《第18号公告》)。 公告指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国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进一步明确拒绝现金行为的界限
智能服务的广泛应用,正在深刻、持续地改变着公共生活费的方法。 人民银行表示,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的快速发展,保障公众现金的使用诉求,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是人民银行长期以来面临的重大课题。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经过近几年的普及整顿,人民币拒付现金(以下简称拒付现金)的问题总体缓解,但商户、机构等主体对自己在现金收付上的责任和义务仍有不同程度的认知误区或限价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给现金收付环境带来了新的影响,排斥现金的问题反弹:一是部分医疗、移动、水电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普通生活费等行业从原来“面对面”线下的场景逐渐上线处理。 二是“非接触式”等新的费用模式较多,没有考虑到现金支付要求,造成了部分群体特别是老年人的费用和支付障碍。 三是商户服务员热衷于让顾客安装app,关注小程序,容易产生歧视,拒绝现金。
“为处理上述问题,人民银行综合现有商业模式、支付方式、管理要求等,发布第18号公告,进一步普及现金收付规范要求,促进社会各界达成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共识,营造多元化支付条件下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负责人说。
据记者整理,与拒绝现金问题相比,年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10号》(以下简称《第10号公告》)。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两个公告总体基本一致,第18号公告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了第10号公告,第一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更加适应国家管理的新要求。 第10号公告确定了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快速发展、尊重客户选择权的整治拒付现金业务总体目标。 第18号公告在重申了这一总体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了兼顾国家管理和服务效能需求、顺利支付服务费用、流通环境、保障民生等新要求。
二是文案更全面、更具体。 首先,第18号公告从现金收支的整体生态环境出发,将现金流通、聘用和管理的主体分为现金收支主体、现金收支服务主体、现金生态主体三类。 其次,聚焦公共日常生活中的高频场景,以行政事业收款、基本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大中型商业机构、小型经济主体以及线下无人销售、网上互联网经营等不同的现金收支主体、不同的场景、不同的支付方式, 三、对各类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及自助服务设备制造商等现金服务主体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对相关领域的主管部门、基层社区和社会公众提出了建议,呼吁共同维护现金流通生态环境。
通过暗访巡逻等方法探底以提高维修效果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难以切实处理老年人智能技术的实施方案》,要求保存以前流传的金融服务方法、拒绝现金、加强支付市场监管。 整顿被拒绝的现金业务具有重要性、长时间性、诸多复杂性的优势,人民银行将其作为一个重点的业务长期逮捕,共同共同治疗共享,构建多元化支付方式下的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整顿拒付现金业务是人民银行金融为人民基础工程,指导服务费用、流通环境的顺利支付、保障民生,以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快速发展、尊重公共选择权为基本目标,多元化支付方式快速发展 另外,要逐步发挥各种支付手段的特点,尊重公共选择权,满足公共多层次支付的诉求,在多元化支付条件下构建和谐的现金支付条件
“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秘密巡逻等多种玩法,展开彻底调查。 建立违法主体名录库,进行积分追踪、持续完善。 深入研究现金流量环境的快速发展规律,提高员工的前瞻性和可比性,提高整治效果。 ”。 该负责人表示,投诉必须畅通,通报各类渠道,及时应对公众反馈。 对公共服务、民生和公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拒付现金主体,应认真整顿。 另外,以完善拒付现金的普及为重要文案,强调典型案例、不同场景下现金收付要求等重要文案,精心策划,提高传播效果,诱惑社会各界共同维持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向社会各界运用良好的智能技术,使智能科技成果更好地惠及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力争在数字普惠金融的道路上“一个也不落下”。
不能领取现金的经营主体应当事先证明支付方法
对于现金的收取和服务主体,第18号公告提出了那些要求?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围绕公共各类日常生活场景的费用需求,区分了不同的场景和费用模式,多次分类管理和普遍适用的大致情况是,第18号公告对不同主体的现金收付行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具体来说,一是示范效应强、参与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公共机构和经营主体要强化现金服务意识。 其中,对于涉及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款和社会保险、医疗、教育、自来水、燃气等公共服务类收款,收款方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具备人工现金领取通道,人员领取现金、领取现金。 涉及铁路、道路交通等交通运输工具、零售、餐饮、居民服务和娱乐领域等的大中型商业机构,应当配备现金领取通道,由人工或自助现金机器领取现金。
二是比较不同的费用模式,提出因地制宜收现金的要求。 但是,经营主体和顾客面对面进行交易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支持现金支付。 网上、网上混合经营,支持网上支付的,网上收款环节必须支持现金支付的所有交易、支付和服务在网上完成的,都可以不收取现金 虽然可以不收现金,但是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满足顾客在手机电量不足、互联网故障等特殊情况下的现金支付请求。
三、比较交易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相关经营主体应当事先告知,尊重公众的选择。 接受现金支付的经营主体应当确定现金收支表示,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不能领取现金的经营主体应当事先证明支付方法。 对第18号公告未提及的交易情况,各类经营主体应当以尊重公众选择权为根本,与顾客协商明确支付方法。
四类现金服务主体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优化现金服务 其中,中银领域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现金服务的基础地位和基本保障性作用,确保现金业务基地、自助现金机具等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服务水平满足公众需求。 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在收取费用以及自助服务设备制造商开发和提供设备服务时,要充分考虑现金支付需求,保障非现金支付和现金的兼容性,不得拒绝或歧视现金。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其他机构、个人拒绝或者拒绝公众正常的现金支付请求,不得以各种形式推行现金和无歧视的现金概念。
如果现金被收了怎么办? 该负责人表示,发现公众或顾客拒绝现金或采取歧视性措施予以拒绝的,妥善保存相应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顾客权益保护、金融费用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投诉、举报,人民银行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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