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已在全国落地 越来越多降价药品在路上”
随着广东、广西、云南3个省区实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选址结果,第三批国家组织收集的55个品种的药品已在全国公立医院落地。 按约定的购买量计算,每年相关费用从收集前的232亿元下降到37亿元,节约195亿元。
这就是年末给老百姓带来的改革的“奖金”。 以第三批国家组织收集的“星型药物”——盐酸二甲双胍为例,这种治疗2型糖尿病的一线降糖药物在44家药物企业的激烈竞争中,0.5g标准的单体均价仅为6美分。 一家三甲综合医院表示,糖尿病患者使用此次采集的二甲双胍一点后,每月的药费为7元左右,约为原药费的4%。
除糖尿病外,第三次采集的55个药品中选择的药品涵盖高血压、抗感染、抗肿瘤等多个治疗行业,均为临床用量大、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合格的品规,平均达53%。
目前,我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稳步推进,成绩显著。 从2019年“4+7”试点的25个中选择药品,从第二批国家组织收集的32个中选择药品,共3次国家组织药品收集不仅实现了“胶带量”的承诺,而且按时落地,实际购买量远远超过了约定的购买量。
记者了解到,三次国家组织药品收集共涉及112个药品,平均药价降幅为54%。 按约定采购量计算,年采购费用从659亿元降至120亿元,节约539亿元。 按报销率60%计算,可为患者节约216亿元,为医疗保险基金节约323亿元。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认为,3次国家组织收集的品种达100种,对提高未来药企集中度、规范药品流通环节、建立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改善医院药品目录、提高患者用药可行性、降低医疗费用起到了很大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组织收集采集中的药品降价后,在更大范围内非中选药品将降价,降价效果将扩展到药店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等渠道,节约费用越来越多。
“带量”是整个改革的核心。 为了将越来越多的品种纳入采购范围,国家医保局积极指导和推动各地按照国家组织采购的基本规律,探索非低估药品等其他品种的集中带量采购。 目前,地方药品收集已成为星火燎原之势,如近期渝黔湘桂五省区市采购联盟收集结果开标,涉及消化、泌尿、心血管、呼吸系统等多个行业的药物,中选药品价格平均下降54.2%。
记者观察到,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收集从采购、支付、预付汇款到落地采用,都形成了常态化机制。 例如,医疗保险基金集中药品专项购买预算的30%以上,预付给医疗机构或中选公司,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降低公司财务价格。 这意味着买家的“财政期间压缩”问题得到了处理,公司的资金压力和融资价格大大减轻,医院也能及时退保。 这些措施有助于改革效果持续发酵,让人们真正可以使用,使用廉价药物。
我国医疗保险目录有2600多种药品,国家组织采集仅涉及112种。 目前认为,只要符合采集条件的药品品种数量或其金额达到一定水平,就会触发国家组织的采集。 国家组织药品收集进入常态化运行,预计每年开展两次。 国家医保局指导和推进地方探索,对未评价药品及目前无一致性评价标准的药品,研究制定集中带宽采购政策。
“深化药品收集是大势所趋。 ”胡善联认为,未来任何采购量大、金额高的药品,无论是口服还是注射剂、化学药、生物药、中药,都有可能在采集范围之内。 节约的资金,可以将更多的创新药物列入医疗保险目录,长远来看有利于人民的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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