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禁养宠物小区物业回应:将按关联条例进行管理”
图为禁止养宠物的通知。 胡耀杰摄影
青岛12月1日电(记者 胡耀杰)近日向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房地产发布禁止饲养宠物的通知,引起广泛关注。 记者1日来到该小区,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发出后,出现多种不同声音,经上级部门员工指导,小区物业将按照《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据该小区房地产企业青岛北都物业管理有限企业副社长王广旭介绍,经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协商后,决定发出此通知。 由于小区养犬数量众多,引起了环境污染、居民出行等问题。
王广旭表示,下一家房地产企业计划召集养狗小区业主进行座谈,建立养狗业主自主管理体系,小区规划禁止遛狗的区域,保障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老人及孩子的安全。
据悉,北村新苑区是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北村社区拆迁安置区,住户基本上是北村社区村民,在日常管理中继承农村社区管理模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社区居民回迁后,小区内一直存在养狗的情况,多次发生狗伤人、拴牵引绳、扰民、随地大便等问题,引发治安事件,居民投诉强烈。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建设更好的居住质量,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禁止在小区养宠物,由小区房地产企业具体落实,保护本社区居民
目前,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及辖区领导社区、房地产,完全规范小区内养犬行为,按照《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携带狗牌、携带牵引带、乘坐电梯或遛狗时,为狗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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