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 互联网小额贷款迎新一轮“洗牌””
随着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的日益完善,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带来了诸多金融风险。 为了保障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稿)》(以下简称《意见征稿》),合作为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安装了“安全阀”。
对客户的过度负债说“不”
“95后”信用卡支出报告统计数据显示,由于申请门槛低、手续简单、招聘方便等优点,互联网支出金融产品备受年轻群体青睐,成为多个“95后”首次用于信用的首选。 但是,一些网上贷款平台过于宽松的审批流程和过度放贷额,也为年轻人按时还款埋下了风险。
贵州省某大学大四学生姜同学平时习性采用网络贷款服务,受先进费用的影响,贷款次数多,还款压力也越来越大。 据“上半年一直呆在家里上网课,没有生活费,欠了很多亲戚的钱才还清”爆雷“的姜同学说,他身边有用“偿还贷款”的方法周转资金,偿还网络贷款的同学。
比较贷款门槛低造成的过度举债混乱,《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作出确定规定,经营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企业根据借款人的收入水平、整体负债、资产状况等因素,合理明确贷款金额和期限,借款人每期 对自然人的单一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大体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近三年年均收入的1/3。
“先付款后更方便”、“开通网络贷款有红包”、“采用网络贷款支付有优惠”……根据大数据,层出不穷的网络贷款广告将准确投放在贷款手机上,使贷款人负债。 为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规定,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处理应当根据公开透明性,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让借款人确定贷款金额、期限、价格、还款方法等复印件,并在合同中注明。 禁止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
专家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释放了国家加强互联网小额贷款监管的积极信号。 相关网络贷款平台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完全比较贷款风险的评价和监控体系,防止错误地引领顾客过度。
诱惑网贷公司规范化快速发展
除了保障顾客权益外,《征求意见稿》还按照明文规定使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目前,许多互联网小额信贷企业突破经营区域限制,从事跨省经营,其引发的异地信贷后风控困难、价格高等问题,对领域健康快速发展造成了诸多阻力。
对此,《意见征稿》提出了具体规范,小额信贷企业经营互联网小额信贷业务必须首先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 未经国务院银行领域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企业不得跨省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 专家表示,《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小额贷款企业实行“地域限制”,不让部分企业进行监管对冲和监管规避,重点是向当地提供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另外,一些互联网企业利用自身的互联网小额贷款牌照,依赖联合融资等模式规避杠杆限制,向个人零售融资几乎90%以上的资金来源于银行领域。 《意见征稿》特别确定规定联合贷款,作为新闻提供者和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网络小额贷款企业,不得帮助合作机构规避异地经营等监管规定。 在单一的共同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企业的出资比例必须在30%以上。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遐认为,《意见征稿》有助于降低互联网小额贷款企业的杠杆率,保证融资后进行联合融资,这提高了公司自身的风险约束条件,比较有效地加强了风险控制。
领域迎来了新的“洗牌”
业内人士表示,放开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是为了满足中小企业融资诉求,但一些网络贷款企业经常出现非法运营问题,互联网小额贷款领域呈现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的状态。
《意见征稿》直接提高了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资金门槛,要求从事网络小额贷款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跨省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均不重复货币资本
在资金管理方面,《意见征稿》指出,经营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企业需要加强资金管理,对放贷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外部融合资金)进行专家管理,所有资金都需要进入唯一的放贷专家进行放贷。
“《征求意见稿》实施后,将为领域带来新的“洗牌””北京伟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民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在监管严格的准入规定下,特色违法的小额贷款企业将面临淘汰,为银行和其他金融企业提供扩大市场的机会。 另外,这也为中国的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实际上从根源上保护了广大顾客的权益。 ”。
黄震遐议员表示,《意见征稿》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小额信贷领域的快速发展,提高门槛,约束公司行为,这有利于互联网小额信贷企业的良好经营,促进普惠金融持续快速发展。 (刘乐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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