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降低加装电梯门槛:由三分之二同意改成“双半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做好民法典实施前的相关准备,江苏开展了民法典相关法规的专项清理工作,在编纂的6部地方性法规中,《江苏省房地产管理条例》的编纂幅度较大,涉及旧小区加装电梯、物业费的催缴等方面。
【给电梯加装门槛,降低“双半数”的业主的同意即可】
在老化小区的老化改造中,安装电梯的诉求很大,但根据现有规定,单元楼安装电梯的投票门槛很高,主楼或本单元房屋的专有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参照民法典规定后,参与投票,同意的业主比例下降了二分之一。 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的调整将提高旧小区电梯加装的成功率。
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程管理科副科长刘宁介绍,自2000年以来,南京有2000多部申请电梯加装的工作流程,但1000多部加装成功,40%至50%之间未获得规划许可。 主要原因是业主之间的信息表达比较困难。 第一个问题集中在一楼楼上的业主不同意。 但是,如果将商定加装电梯的人数减少一半,通过率可能会从70%上升到80%。
【房地产被赋予执行政府应急处置和管理措施的权利】
草案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规定房地产必须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如体温测量、登记、门诊人员排查等,业主也必须配合。 这种变化有助于明确疫情防控中的权责,解决纠纷。
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领域监督管理科科长张增水石表示,第一,物业服务公司在社会管理中间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不是业主单方面购买的服务费用品,而是具备一定的社会管理功能。 第二,通过立法,确定房地产公司的职责,对广大居民来说,更容易实现社会管理目标。
【催房地产费不能停水断电】
此外,草案增设了一个条款:物业服务公司不得以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催收物业费。
张增石告诉记者,通过领域不断提高和净化自身,房地产断水停电的现象在南京很少。 房地产费催收也很简单,有第一口头告知、第二访问或书面告知、第三正常通过司法途径的方法。
目前《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还在审议中,审议通过后,全省各地区也将相应修改相关条例。
江苏广电总台文芳阁信息中心记者/李璇史斌燕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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