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京东打上法庭 “双十一销售节”商标到底算谁的”
“双11”购物节正在进行中,关于“双11销售节”商标的归属还存在争议。 北京东叁百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企业(简称京东企业)认为,“双十一销售节”商标所有者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企业(简称阿里集团) 3年内未实际采用该商标,应予以取消。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复审后,涉案商标在广告等服务的注册应当维持,但在其余多项服务中应当取消。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决定,阿里集团和京东企业均表示不服,两家企业分别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昨天下午,围绕“双十一销售祭”商标的这两个商标行政案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
两家企业都在原告席上
年11月1日,阿里集团在第35类广告等服务注册了“双十一销售节”的复制商标,并于年12月28日获准注册。
年,京东企业认为阿里集团从年11月至年11月三年内未实际采用“双十一销售节”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取消该商标。
今年5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审查中,阿里集团对“双十一艺术节”商标“为广告、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为他人销售”的服务进行了实际有效的采用,并未维持商标在该服务中的注册 但是,由于“商业管理支援、商业新闻”等很多服务没有采用,因此取消其余部分服务的商标注册。
京东企业、阿里集团不服这一复审决定,京东企业不服注册部分的维护,阿里集团不服撤销注册部分,两家企业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
昨天下午,两起案件开庭审理,京东企业、阿里集团在两起案件中以原告一方的身份参加诉讼,两起案件的被告均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京东:“双11销售节”是公共语言
京东企业表示,“双十一销售节”是每年11月11日购物节的习性表现,目前不仅在电商行业,在教育、航空空等各行各业都被纳入购物节的销售活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属于公共语言范畴
另外,京东企业指出,阿里集团在举办购物节时,经常会像“天猫双十一销售节”那样与其他商标配套使用。 社会通用的招聘方法多在“双十一销售节”前加上公司名称或商标,以区分不同公司的购物促销活动。 这种采用的本质被认为是采用“天猫”的商标,而不是“双十一销售祭”的商标。
另外,注册商标为全文案形式的“双十一销售节”,但阿里集团多采用“双11”、“11.11”等表现形式,不被认为是用于涉案商标。
阿里:我是“双11销售节”的创始人
阿里集团自称是“双十一销售节”购物节的创始人,2009年,阿里集团首次将“双十一销售节”应用于网上销售宣传活动,并于年申请商标注册获得批准。 在每年的促销活动期间,在广告推广、商家促销协议、店铺装修等环节,阿里集团将“双十一艺术节”字样应用于参与促销活动的产品,使客户能够区分服务来源,识别促销商品。
对于“双十一销售节”的商标,持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智力,每年的宣传营销费用巨大,这给购物节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关于商标的具体采用形式,调用和含义没有区别,企业在不同的场景下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设计,以表达美感,提高传播效果。
两个案件昨天没有在法庭上被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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