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报业网免费收录优秀的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199
  • 快审网站:8
  • 待审网站:24
  • 文章:30176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一审宣判 罪犯潜逃28年终获死刑”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一审宣判 罪犯潜逃28年终获死刑”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24 09:24:02 浏览:

备受瞩目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害事件”今天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一审宣判。 被告麻继钢逃亡28年,被判死刑,被剥夺政治权利。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追诉批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2年3月20日22时左右,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发现被害人林某在教室自习,随后手持铁棒胁迫林某到该教学楼天花板发生性关系, 随后,由于担心犯罪被发现,麻继钢将林某拖出教学楼,林某头朝下盖上检查井的盖子,将林某的书包、书、衣服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的检查井内。 之后,麻继钢因怀疑有痕迹被校卫队员盘问时,逃离了现场。 同年3月24日,发现了林氏的遗体。 被鉴定为林某系用钝器敲击头部造成脑损伤,溺水后机械窒息死亡。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一审宣判 罪犯潜逃28年终获死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夺走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 暴力、威胁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违反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朱某(林某母亲)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法支持。

免责声明:南亚报业网汇集了全国高质量的优秀网站推荐给网民,给站长提供免费网址目录提交收录的一个窗口,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