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这房子甲醛浓度超标 法院:解除合同+退租赔钱”
租房住两天后出现头痛、恶心等症状,经检查发现房屋内甲醛浓度严重超标……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原告王某解除合同、退还租金和押金、并
刚大学毕业的王某在中介企业的介绍中,看中了胡某被告挂牌租用的房子。 2019年8月18日,王某与胡某在中介企业的中介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王某出租房屋,并约定租赁期、违约金支付等一系列具体复印件。 入住才两天,王某就开始出现头痛、恶心的症状,因此自己购买设备对租赁房屋进行空气体质量检查,发现房屋空气体甲醛浓度严重于基准值
法官介绍说,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甲醛含量不得超过0.08毫克/立方米标准。 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50325-)将标准进一步提高到0.07毫克/立方米。
发现问题后,王某、中介和胡某对房屋空气再次进行检测,甲醛浓度为0.3毫克/立方米。 王某要求立即解除合同,归还租金,但被胡某拒绝。 于是,王某要求法院解除租赁合同,胡某退还押金和预付租金,要求胡某支付违约金。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出租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承租人的安全、健康,因此王某享有合同约定的解除权,胡某必须支付违约金。 胡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声称不同意甲醛检测结果,该检测结果不具有真实性。
北京某中院经审理发现王某进入房屋后甲醛超标,将此情况告知胡某和中介企业。 随后,中介陪同王某再次检查租赁房屋,结果显示严重超标,在三方信息表达过程中胡某也对甲醛未超标提出异议,因此王某行使合同解除权,主张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有事实根据 一审法院明确表示,胡某应退还的租金数额也不合理。 最终,北京一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青岛新闻网社北京电 (记者吴文谥号、李正)
免责声明:南亚报业网汇集了全国高质量的优秀网站推荐给网民,给站长提供免费网址目录提交收录的一个窗口,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