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不能成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帮凶”
去年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消除野生动物滥用和恶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政策决定》,违法野生动物交易在EC平台上暂时“消失”。 据报道,近期不法商人通过谐音、隐语等方式将野生动物产品及其偷猎工具重新陈列在EC平台上,非法偷猎活动有被EC平台“还魂”的趋势。
年初发生的由新冠引起的肺炎疫情,再次以非法贩运野生动物的行为为目标。 鉴于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对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严重危害,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通过了全面禁食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决定。 这项决定出台后,网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明显减少,客观上对依法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起到了积极的抑制作用。 但是,一点点的EC平台在优势的驱使下,依然“德性难改”,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提供了便利。 这种不顾自己责任支援虐待的行为,必须践踏法律的红线,“零容忍”。
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是EC平台的法定义务。 我国《电子商务法》第13条、第29条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第51条等条款都确定了网络平台非法交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EC平台作为网络交易的首要载体,野生动物
遗憾的是,一点点的EC平台忘记了基本的商业伦理和法律红线,不仅故意纵容或容忍不良商家在自家地盘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还以技术拦截困难为理由大幅推卸自己的责任。 虽然在线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确实隐蔽性很强,难以识别,但随着关键字提取、算法识别等网络技术的成熟,及时发现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行为不是什么大问题。 即使不能在第一时间比较有效地处置,EC平台也可以利用网上交易可追溯性的技术特点,如图抓住不良商家的“狐狸尾巴”。 更不用说EC平台陈列在商品上的否决权,在这方面可以给不良商家祭出“不重演”的惩戒剑。 一些EC平台以技术难度为借口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EC平台不仅没有看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在自己地盘的行为,也没有积极应对举报,而是利用技术手段不断向浏览相关野生动物产品的顾客发送相关商品的复印件。 这种方法直接助长了网络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蔓延,危害更是不可小觑。 监管部门必须尽快严厉打击种薯仪式。
网络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还魂”并不是因为EC平台对守土负责而面临“不能”的困难,而是因为EC平台为了利益而附带的“不实”。 因此,防止EC平台成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共犯,不能只指望其醒悟后自主自律。 相关职能部门还应多方配合监管思维,依法牢牢守住EC平台主体责任的“紧缚”,在可预见的认真追究责任之前,自觉敬畏、警惕、底线,自觉成为“守门员”
现行相关法律大致规定了EC平台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因此司法部门根据现实情况,对平台的违法情节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发布相应的司法解释,以完整的法律规范,切实履行EC平台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义务 只有在这么多的管理下,把EC平台变成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平台基地,才能真正值得期待。 (万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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