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售1953只野生蟾蜍 两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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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02 07: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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蟾蜍,学名“中华蟾蜍”,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1月28日,峨眉山市警方报道,日前,峨眉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报警后,制止了两名在现场非法交易的黄某、帅某(化名),查获野生蟾蜍1953只。
据调查,黄某长期作为鱼产品经营者,非法收购和买卖野生动物,并于1月19日将收购的野生蟾蜍卖给帅某。 目前,两人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了确保放生蟾蜍正常栖息,不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峨眉山市警方和检察人员1月21日在适合自然环境的某湿地公园适当放生了1953只野生蟾蜍。
警方称,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和二级,被誉为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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