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16家单位遭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21日宣布,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等16家拒绝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到50万元不等。
年10月以来,人民银行加强了规范诱惑,深入开展了人民币拒付现金行为的集中整治。 但是,一些公司法律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仍然存在拒绝现金的行为。 对此,年4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拒绝现金的16家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园景区、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保险企业等。
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这些被处罚单位张贴“拒绝现金”的标志,以“无接触”、“上级要求”等为理由,在载人完全接受现金的条件下拒绝现金。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阶段,将诱惑与严肃处罚相结合,持续深入完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相关线索,依法惩治核实拒收现金行为,曝光,切实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广大经营主体要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高服务,共同构建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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