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宿舍型租住房 每个人平均不得少于4平方米”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住建委制定了《北京市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指引,宿舍型租赁住宅的人均采用面积必须在4平方米以上,必须设有管理室、客厅、智能快递箱。 虽然指针也提倡智能化技术的应用,但必须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诉求优势,宣传智能化适龄产品的采用。
宿舍型和公寓型的租赁住宅
应该单独建造一栋房子
指针是指在约定期限内由公司整体运营,实施集中管理,租赁居住用住宅,分为住宅型租赁住宅、宿舍型租赁住宅、公寓型租赁住宅三种建筑类型。 其中,住宅型租赁住宅是指用于家庭租赁的居住建筑,宿舍型租赁住宅是指有集中管理、公司单身职工租赁的居住建筑,公寓型租赁住宅是指有集中管理运营、用于市里各类人才租赁的独立或半独立居住采用的建筑。
指南指出,租赁住宅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必须满足城市设计的要求,重视建筑形态与空之间的整体环境效应。 外立面设计风格必须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建筑单体可以通过立面形状和建筑色彩等手段增强居住区环境的丰富性和识别性,形成错误、尺度宜人的城市景观。 但是请注意,不同类型的租赁住宅不应该按同一建筑单体设计。 宿舍型租赁住宅和公寓型租赁住宅两类建筑大致应单独进行设计,在实际诉求出现混合的情况下,不同类型的租赁住宅应严格划分,满足各自规范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住宅型租赁住宅
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
在户型结构上,必须尊重市场的诉求。 基本上,住宅型租赁住宅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的宿舍型租赁住宅人均采用面积应在4平方米以上,公寓型租赁住宅基本适用于1~2人居住,人均采用面积应在5平方米以上。 但是,所有的居室都不可以安排在地下室。
对出租人来说,通达性是决定生活便利性的重要指标。 根据指引,租赁住房应优先选择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建设,按照“公交优先”大致与轨道交通或公交系统互联网紧密相连,选择与轨道交通站点或大型公交枢纽相连的场站、道路区域
新建住宅型租赁住宅
辅助设施必须完善
对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综合管理服务等配套设施也分别给出了具体指标。 例如新建住宅型租赁住宅,配套设施要求最全面,根据要求建设小型商业服、菜市场、文化设施、室外活动场所、管理服务用房、快递配送设施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结合项目现实情况统一建设养老设施 改建的宿舍型租赁住宅,只需要建设快递配送设施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文化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可以根据现实情况决定。
共享概念在青年中非常流行。 记者观察到,指针也践行了“小居大家”的理念,提出遵循集约共享、经济比较有效、安全适用的大致设计公共区域。 宿舍型租赁住宅和公寓型租赁住宅的主要出入口最好设置附设卫生间的管理室或总服务台,采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上的客厅和智能快递箱,配置公共洗衣房、公共活动室。 换言之,有必要在公共区域满足出租人基本的社会交流诉求。
加强科技力量是新时期住宅建设的优势,领导倡导在租赁住宅中应用智能化技术,包括人脸识别装置、楼宇安全系统、智能门锁、能源智能监控等,构建智能社区。 考虑到老年人在采用智能产品方面的技术差距,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诉求优势,宣传采用智能化适龄产品。 本报记者赵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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