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保险有了新规范”
为了规范网络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顾客合法权益,提高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水平,银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实施《网络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简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共5章83条,具体包括总则、基本业务规则、特别业务规则、监管和附则。 要点文案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本质,确定制度的适用和联系政策。 二是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经营要求,加强持卡经营,大体上定义持卡机构的自营互联网平台,规定持卡机构的经营条件,确定非持卡机构的禁止行为。 三是规范网络保险营销推广,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四是全流程规范网络保险售后服务,改善费用体验。 五、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与网络保险企业、保险企业、保险中介机构、网络公司代理保险业务进行比较,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 六是创新完善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的过渡安排。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网络等技术在保险领域的持续运用,网络保险业务作为保险销售和服务的新形式,严重影响着保险业态和保险监管。 网络保险业务发展迅速,暴露了一点问题和风险隐患,挑战了领域和监管。 《办法》的修订宣布,将比较有效地防范风险,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提高保险业服务实体的经济和社会民生水平。
“目前,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通过朋友圈、公众号、微信群、微博、短片、直播等方式参与网络保险营销推广,以规范营销推广行为,保障市场稳定,促进就业和企业活动重新开工 《办法》加强了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比较严格地规定了职工要开展网络保险营销推广。 ”。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确定要求,员工应当在保险机构授权范围内开展网络保险营销推广。 员工公布的营销推广复印件应当由所属保险机构统一制作,员工应当在营销推广页面的显著位置注明所属保险机构的全名和个人姓名、执业证号码等新闻。
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优势之一是经营突破地域限制,客户居住地与保险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相对于之前流传的保险业务,网络保险业务通过新闻系统的版本控制、系统日志、分层存储等功能,可以使销售行为更轻松地倒退,也便于监管部门的异地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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