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寺库企业违法虚假推广遭罚 自行标注酒店五星级”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0日(记者韩艺嘉 马先震)近日收到北京寺库商贸有限企业(简称“当事人”)由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西市监处字)。
根据意向书,2019年10月8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北京寺库商贸有限企业采用寺库奢侈品手机软件( app ),阳朔悦榕庄酒店为五星级酒店,涉嫌误导客户。
经调查,自去年10月25日至年12月21日,当事人在寺库奢侈品app上发布了一款名叫阳朔悦榕庄2晚别墅套餐的漓江竹筏体验商品,并在该商品详情页的商品新闻栏刊登了酒店星级: 5星。 执法人员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官网(网站为mct.gov ),点击旅游名单栏查询五星级酒店,输入该酒店名称的悦榕庄,网页经过调查,现有数据库为该酒店新闻
据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上述复印件是当事人自主发表的。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说明: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说明复印件等资料:说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经营复印件。 2 .咨询(调查)笔录:当事人在寺库奢侈品app中采用上述用语, 说明推广阳朔悦榕庄酒店作为五星级酒店是虚假推广3 .商品页面截图:说明当事人使用寺库奢侈品app发布阳朔悦榕庄酒店作为五星级酒店推广用语4 .常州璞客旅行社有限企业出具的情况证明。 5 .微信群聊天记录:说明阳朔悦榕庄酒店未获得五星级资质,当事人自行标记五星级的事实。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9月18日向当事人制出具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但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其罚款30万元。
资料显示,寺库( secoo北京寺库商贸有限企业)于2009年注册为工商注册,是一家致力于构建全球高端费用服务平台的公司。 企业设有寺库商城、寺库智能、寺库拍卖和寺库金融四大核心业务板块,为高端客户提供全球一体化购物体验,通过网络( secoo )、移动客户和在线跨境体验店,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广告发布者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 2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不能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广告审查机关处1年内申请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知道广告虚假,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 2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不能计算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有关部门停止广告发行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行登记证书
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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