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受贿案一审宣判”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26 13: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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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海南省委原常务委员会、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珂受贿案,对被告张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追缴其受贿的违法所得及利息,并上缴国库。 张珂在法庭上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珂利用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三亚市委副书记、海南省亿州市委副书记、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亿州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海口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协助相关个人和单位办理土地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法处罚。 张琦在事发后,鉴于可以如实供述犯罪,积极说明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均被追缴、法定、从轻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法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总台中央视记者奚丹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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