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鸟友违法“养鹦鹉”被追刑责”
很多市民喜欢养动物,也有人喜欢养野生动物,但他们不知道把野生动物当作宠物养很可能违反法律。 扬州市江都区警方27日逮捕了3名非法饲养鹦鹉的嫌疑人,通报称事件正在调查中。 通讯员 江公扬子晚报/紫牛情报记者陈咏
微信的朋友圈发了“鹦鹉的照片”叫了警察
前几天,我获悉了江都公安分局的民间警察在日常工作中,有人用微信的力矩投稿了养鹦鹉的照片这一线索。 在很多市民看来,养鹦鹉似乎不太受关注,但民警很重视这条线索。 因为许多鹦鹉被列入《国家要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和《濒危野生动物国际贸易法公约》,以国家要点保护野生动物。 收购、运输、销售名录中的动物,违反法律法规。
据警方称,鹦鹉种类繁多,但只有3种鹦鹉不在名单上。 是桃颜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 经过调查,发现了鹦鹉的原图。 被微信的力矩“晒干”的鹦鹉,头顶部有鲜艳的羽毛,经过鉴定,系着蓝帽子的鹦鹉。 这只鹦鹉在名单上,是受国家保护的鹦鹉,饲养这只鹦鹉的人,涉嫌已经触犯法律。
三名“鸟友”落网,三只涉案鹦鹉被移送林业部门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得知饲养这顶蓝帽子鹦鹉的人是江都男性唐某。 民警来到唐某家,没有发现鹦鹉的踪迹。 唐某也声称没有养鹦鹉。 随后,民警以唐某的相关人员为中心展开工作,在该亲戚家发现了这顶蓝帽子的鹦鹉。 唐某解释说,自己从小就喜欢鸟类,一直养鸟。 几年前,他对羽毛鲜艳的鹦鹉做了件有趣的事,在网上认识了一点同样爱好的朋友,通过网友买了金刚鹦鹉。 年,唐某把这只金刚鹦鹉卖给了同样喜欢鸟类的网民山东人顾某。 那年8月,他又从什么地方购买了蓝帽子鹦鹉,也就是被民警查获的鹦鹉。
唐某的解释是,民警赶到山东逮捕某。 顾表示,自己从唐朝某处买的金刚鹦鹉已经飞走了,但他在唐朝某处卖的蓝帽子鹦鹉,是从另一只“鸟友”、山东人齐某处买的。 随后,民警逮捕了齐某,在齐某家,民警发现了他养的另外两只蓝帽子鹦鹉。 目前,警方正在用动物救助的方法将三只涉案鹦鹉移送林业部门。
嫌疑犯很不甘心。 警察对动物爱好者说。
根据民间警察的调查,唐某等三人都是不折不扣的爱鸟之人,不仅为了养鹦鹉投入了大量资金。 被捕后,唐某觉得自己有点“不甘心”。
“爱并不是错的,但找到爱的对象需要正确的方法。 ’据民间警察称,申请野生动物驯化资格需要一定的硬性条件。 市民想养宠物,尽量选择猫和狗等共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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